院士談科技體制困局:獎勵制度成官員追政績渠道
2010-07-14 15:10 來源:中國自動化學會專家咨詢工作委員會
在中國科學院和中國工程院院士大會上,面對中央提出的“構建完整的創新體系”的戰略目標,多位院士向《瞭望》新聞周刊表示:破解科技體制困局已刻不容緩
“1985年開始的科技體制改革,最初的指導思想是要落實‘兩個面向’的方針,即科學技術面向經濟建設,經濟建設依靠科學技術。現在回頭看,改革取得了很大成績,但不可否認的是,也帶來了一些沒有想到的問題。實際情況與我們當初的設想有一定差距。”剛剛卸任的中國工程院副院長鄔賀銓院士在接受《瞭望》新聞周刊采訪時坦言,如果不能很好地解決這些問題,勢必影響我們的科技發展,影響我國實現創新型國家的建設目標。
我國科研體制改革已走過25年的歷程。這期間,我國社會經濟發生了巨大變化,科研實力也得到大幅提升。但面對國際經濟和科技發展的新形勢,面對資源能源、生態環境、氣候變化、產業結構調整等一系列問題給我國帶來的巨大壓力,我們的科技界是否做好了準備?我們的科技體制是否做好了準備?現行的科技體制所依賴的框架模式是否反映了科技發展、創新發展的規律?現有的科技體制能否適應外部環境的變化,促進科技的發展?這一系列問題一直是我國院士群體十分關心的重大問題。在6月7日~11日召開的中國科學院和中國工程院院士大會期間,多位院士向本刊記者表達了對科技體制和科技政策的關切。
院士大會期間,中國科學院院士王志珍所作的《關于我國科技體制與政策問題的幾點思考與建議》報告,引起了與會院士們的熱烈反響。“這份報告是中國科學院學部咨詢評議工作委員會去年設立的《中國科技體制與政策》重大咨詢項目,責成我牽頭組織院士專家進行探討和研究,向國家反映科技工作者對科技體制和政策問題的真實看法和建議。”王志珍表示,這個報告“只是一個階段性研究成果,是針對我國現有的科技體制的若干深層次問題提出的一些初步思考和建議,今年底會形成一份比較正式的咨詢報告”。
改革得失
鄔賀銓向本刊記者介紹說,我國的科技體制最早是學習前蘇聯的,“12年科技遠景規劃”的制定和實施,使我國的科技事業發生了歷史性的飛躍,我國在主要的學科和技術領域幾乎都有布局,科研院所也建了很多,有了一支門類和學科比較齊全的、從事現代化科學研究的科研隊伍。“文革”時期,我國的科技事業遭到重創。改革開放后,中央陸續出臺一系列促進科技發展和人才培養的政策,但科研與產業脫節的問題一直沒有解決,科研生產“兩張皮”的現象十分嚴重。
“當時的指導思想,就是要解決這個問題,推動二者的結合,采取的方式就是讓研究院所轉制,一部分院所進入企業,或自身變成企業,這是當時的指導思想。另外,完全靠國家經費支撐科研是遠遠不夠的,需要院所直接面向市場,到市場中去爭取科研經費。當時的出發點起到了一定作用,比如一些院所進入企業后,面向產業需求的壓力加大了,開始主動把科研成果變成產品,有些轉制比較成功的院所,甚至已經成為很好的企業,而且它從橫向所獲得的經費比從縱向得到的國家經費還多。從轉制的角度看,原來這兩點設想是實現了。”鄔賀銓回憶說,“當時也提出企業應該成為技術創新的主體,把企業變成主體后,科研院所可以配合企業工作,但當時沒有想到的一個問題是,我們的企業長期以來是在計劃經濟體制下生存,它的研發力量十分薄弱,這使它在短時間里難以承擔起技術創新主體的重任。”
“高校和科研院所也是創新的主要力量之一,但他們的考核目標不同,比如中科院的定位是知識創新,重點是基礎研究,即便是研究一些應用技術,也并不是直接做產品。通常高校和院所的研究目標還到不了產品的程度;而多數企業又還沒有能力直接承接院所的成果并將其轉化為產品,中間環節缺失的現象嚴重。轉制前,原來的應用性研究院所實際上起到了中間環節的作用。而轉制后的院所變身為企業了,它把過去的服務對象,變成了行業里的競爭對手。他們本身的收入待遇可能都提高了,但相對而言,它對行業、對國家的貢獻在一定程度上被放到次要的位置。從這方面看,院所轉制以及科技體制改革,不可否認是帶來了一些沒有想到的問題。”對此,鄔賀銓不無憂慮。
鄔賀銓告訴本刊記者,“現在有人建議,把轉制了的研究院所再轉回來,這不可能,因為他們很多已經企業化了;還有人建議,把院校的工科研究所向產業方面轉,這也有難度。因為院校的研究所定位不是直接做產業,他們更愿意做發表論文的工作。發表論文了,只是說驗證技術原理是可行的,但能不能把實驗室的成果大規模放大、變成產品?這之間還有很大距離,而后者更多的是要解決生產、工藝方面的技術。如果不了解產業,關在學校、研究所里是做不出來的。這個過程中有很多是重復性工作,不太好寫論文。所以,一定意義上,學校內部也沒有把這項工作當成它的主要目的。”
鄔賀銓指出:“新教改綱要出臺前的一段時間,高校究竟要辦成什么樣的學校,目標是不明朗的。‘文革’時期,曾提出要教育和生產相結合,培養有社會主義覺悟的勞動者和建設者,后來不提了;此后有一段時間,一些有實力的高校提出要辦成國際一流大學,培養科學家,但沒有人提學校要培養工程師,學校也不把面向企業、支撐企業的產業發展作為高校自己的使命,他們辦企業或搞技術轉讓更多的是作為增收的手段。一些有能力的老師都希望去當教授、當研究員,很少有人愿意去做技術成果的孵化工作,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學校面向企業、為企業服務。”
“胡錦濤總書記在院士大會所作的報告中明確提出,要‘提升知識、技術轉移轉化和規模產業化能力,形成更多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創新技術,構建完整的創新體系,牢牢把握發展主動權’。以前提創新比較多,現在提‘構建完整的創新體系’,也從另一方面說明我們的創新產業鏈里面有薄弱環節,我們現在的創新體系是不夠完整的。”鄔賀銓分析道,“科技體制改革就應朝著構建完整的創新體系去努力,要高度重視中間環節的缺失。現在國家發改委、科技部等部門已經認識到這個問題,希望通過建立國家工程實驗室、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重點實驗室等彌補這個不足。但目前,有些實驗室還是依托學校、研究所,而他們為企業服務的理念不強,實驗室基本上還是為自己的定位服務,沒有達到面向行業的創新體系的目的。如何構建完整的創新體系,還需要繼續深入探索。”
體制之弊
接受本刊采訪的一位中國科學院院士則指出,當前在科研過程中,一些不適應科學發展的問題亟須解決。其中包括評審制度不嚴格。現在的科技項目立項,很多是各級管理人員有實質性的決定權,專家評審機制越來越流于形式。評審太過頻繁,以至于評審質量下降,甚至科技界也出現了“評審專業戶”的現象;科技評價缺乏真正的學術評價,現行的獎勵制度已成為一些官員追求政績和一些科技人員獲取名利的渠道。因此,評審專家如何遴選是非常值得探討的問題;決不能把評審會變成“互評”關系網。
此外,還存在過度行政干預的問題。比如對某些科研專項、課題,搞“時間節點”,把它弄成了一個“生產線”,這樣的指揮系統妨礙了正常的科研工作,是行政指揮過度。尤其是在產生創新的、原創性成果方面,這樣的組織方式會制約創新。
再有就是科研第一線的科學家缺少發言權、自主權。選擇技術路線、判斷研究方向等科學問題,應由在第一線的科學家自主,他們是科學研究和技術創造的主體,應該給他們提供系統表達意見的機會。否則,國家投入了大量經費,到頭來只是收獲了大量論文,沒有能轉化為現實生產力的實際成果,更不能為國家重大問題提供解決方法。
這位受訪院士的看法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據參與《中國科技體制與政策》重大咨詢項目組的有關人士透露,《關于我國科技體制與政策問題的幾點思考與建議》通過對中國科學院院士的問卷調查以及對幾次院士、專家座談會意見的整理分析,也得出類似的結論。
胡錦濤總書記在院士大會的講話明確指出,“建設創新型國家,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贏得發展先機和主動權,最根本的是要靠科技的力量,最關鍵的是要大幅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溫家寶總理在去年首都科技界大會上的講話中也強調,“我們全部科技政策的著眼點,就是要讓創新火花競相迸發、創新思想不斷涌流、創新成果有效轉化。為此,要創造良好的環境,讓科技工作者更加自由地討論,更加專心地研究,更加自主地探索。”接受本刊記者采訪的院士、專家表示,以上講話不僅反映了新時期黨和國家對廣大科技工作者的希望和要求,也指明了新時期科技體制改革的基點和方向。為此,必須掃清自主創新道路上的一切障礙,進一步加大科技體制改革力度,不斷改革和完善各項科技制度,為自主創新營造和諧的政策環境。
一位不愿具名的院士向本刊記者表示,在科技體制中,科技資源配置機制存在很大問題,最主要的就是國家部委多頭管理、“七國八治、九龍治水”,部門分割現象嚴重。這不僅導致科技資源的高度分散和重復浪費,不利于創新能力的提升,有時甚至成為創新的一種阻力。另外,科技立項中,一些重大戰略性項目的決定和巨大資金的分配在未經全面、充分討論、辯論甚至爭論之前可能就由少數人內定了的情況依然存在,并且帶有明顯的部門利益。這使得一些“學術帶頭人”沒有時間致力于科學問題,花氣力搞關系、跑經費成為他們的首要任務,不僅有損科學家的社會形象,也是導致學術浮躁、學術風氣不正的重要原因。
破解困局
追溯近30年的科技發展史不難看出,從科技體制改革至今,科技界始終肩負著為國家經濟建設作貢獻的重任。如果說,改革開放以來的30年更多地受益于經濟體制改革,未來的30年必將更多地依賴于中國科技的發展,而科技發展必然要依賴于科技體制為之提供的支撐體系,破解影響科技發展的體制性障礙,正是提供這種有效、持久支撐能力的保證。
如何破解科技體制困局?接受采訪的多位院士、專家給出如下建議:
首先要全面認識科技對中國未來可持續發展的作用,用更理性的思考對現行的科技體制整體框架進行總結和分析,認識科技創新的規律,建立一種更符合科技發展規律的、能對國家持續發展帶來長久利益的科技體制框架。
其次要明確科技體制中政府作用的問題。在國家創新體系建設中,政府應該發揮怎樣的主導作用?這是不應回避的突出問題。
接受本刊采訪的多位院士、專家表示,現行體制中太多地體現了對短期利益的追逐而缺乏長遠的戰略思考,建構了不太符合科技創新規律的線性推進模式。他們認為,政府應真正地轉變工作職能,做“更公正、更公平的良好制度環境”的創造者和維護者。過度的行政干預,一方面會束縛科研人員的手腳,影響創新思維的產生,也會給科技創新質量帶來消極影響。另一方面,會使科研人員將更多的時間和精力投入到爭取科技資源(項目、經費等)的非科研活動中,還會助長不良的學術風氣乃至學術腐敗。要真正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方面的基礎性作用,要讓市場這只無形的手替代政府有形的手。
再有,在科技管理上,要讓決策過程更加公開、透明,讓更多的人參與到項目決策中,特別是重大項目的決策;要優化國家層面的科技計劃體系,減少多頭管理、重復管理,降低行政成本和減輕科研人員負擔。要真正建立健全國家科技決策機制和宏觀協調機制,促進全社會科技資源高效配置和綜合集成。
科技評價體系更要不斷改進和完善。在同行評議的同時,應引入第三方評議,確保評議結果的公正、透明。要不斷探索“用科學合理的方法評價人才”的評價機制,以促進人才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