紡織品等出口退稅率今起調整
2008-08-01 09:25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編者語: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出通知,從2008年8月1日起,將部分紡織品、服裝的出口退稅率由11%提高到13%,將部分竹制品的出口退稅率提高到11%。同時取消部分高耗能、高污染、資源性產品的出口退稅。
人民日報北京7月31日電 (記者李麗輝)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出通知,從2008年8月1日起,將部分紡織品、服裝的出口退稅率由11%提高到13%,將部分竹制品的出口退稅率提高到11%。同時取消部分高耗能、高污染、資源性產品的出口退稅。
出口退稅率提高到13%的紡織品和服裝產品,主要包括蠶絲、毛紗線及其機織物、棉紗、棉機織物、化纖長絲、化纖短纖以及其他紡織制成品等。取消出口退稅的高耗能、高污染、資源性產品,包括紅松子仁、部分農藥產品、部分有機砷產品、紫杉醇及其制品、松香、白銀、零號鋅、部分涂料產品、部分電池產品、碳素陽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