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報:華為辭職門博弈新法
2008-01-02 15:24 來源:南方都市報
南都聲音
從華為辭職門的喧囂到越來越多用人單位的出招應變,一場面向1.4億名產業工人和近1000萬家企事業單位的普法教育,越來越深入人心。
2007年11月初,華為公司的人力資源調整引起全國范圍的關注;一部即將實施的法律,引起全球范圍的爭論。華為耗資10億元鼓勵7000名老員工辭職,而事件產生的沖擊波遠遠超過華為的預期;勞動合同法在實施前夕的爭論和引發的一系列變故,也出乎立法者的預料。
《勞動合同法》是一部直接影響當今中國1.4億名產業工人和近1000萬家企事業單位的法律,其 立意相當明顯:保護30年來一直弱勢的勞動者!
這一切,看上去很美。2007年的冬天,很多人的命運有了改變。
現象 華為式沖擊波如同核爆
2007年11月2日,本報率先報道《華為補償10億元鼓勵7000名老員工辭職》,不到一個月,國內外逾百家媒體將這一消息傳遞到中國的大多數地區,“勞動合同法”、“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些鮮為人知的名詞,迅速在人們的口中傳遞。
雖然華為一直否認,但外界對這次被媒體冠以“辭職門”的人事調整表示質疑,人們普遍認為華為是在刻意規避在2008年1月1日起實施的《勞動合同法》,特別是規避“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等相關條款。
華為辭職門的擴散效應,卻迅速以核爆炸式的沖擊波,影響著國內一個又一個城市。無論外企、國企、私企還是事業單位,都開始忙著“規范”用工形式。不管是廣州深圳,還是北京上海,處處皆能聽到那句著名的嘆息:公司不是我的家。
“這是一部大家都必須遵守的法律,也必須是大家都要打算遵守的法律。”2007年11月18日,《勞動合同法(草案)》課題組組長、中國人民大學勞動關系研究所所長常凱在深圳南都論壇上,這樣告誡與會的企業主們。
一邊是1.4億名產業工人,一邊是1000多萬家企事業單位―――《勞動合同法》正被越來越多的人講述、學習和利用。
探因 低成本造就了弱勢勞工
世界工廠―――這個曾讓國人感到榮耀的稱號,如今正被越來越多的人反思。一億條牛仔褲換回一架波音飛機,現實背后是辛酸和苦痛。
華為辭職門事件和《勞動合同法》,撩撥著珠三角地區加工制造業用人單位的神經。他們依靠微薄的利潤維持發展,因此極力壓低勞動者薪酬,繼而擴大規模―――類似的模式,在過去的30年被地方政府和企業一再復制。
“800元的月工資能招到什么樣的工人?每月拿800元錢的工人又能從事怎樣的工作?”學者們這樣質問抱怨《勞動合同法》過于保護勞動者的企業主。“工人需要這部法律,企業主同樣需要,中國經濟也需要。”常凱說,重視經濟效益,忽略勞動者權益保障;重視經濟發展,忽略勞動者收入增長;在國家經濟高速發展時,親歷的勞動者卻未能分享成果。中國勞工的無奈與艱辛,已成為一個怪圈。
作為一部調整勞資關系的新法,《勞動合同法》于2008年實施應是必然。“低成本戰略必須改變,中國勞動力成本低的狀況必須改變。”常凱說,這也是立法者的愿望。
在深圳另一個場合,經濟學家張五常卻為此感慨:“中國現在未富先驕,要搞《勞動合同法》,又要提最低工資。”數百名企業家掌聲如潮―――他們中的大多數都擁有多家制造型企業。
結果 勞動者的春天終于到來
2007年12月17日,23歲的陳軍花6元錢,從龍華一個地攤上買了本紅色封皮的《勞動合同法》。三年前,他從湖北黃岡老家來到深圳最密集的工業區龍華,輾轉多家制造企業。
“都說《勞動合同法》是保護勞動者的,先學一學。”與陳軍有著同樣想法的人越來越多。老板的某一次大會講話,周圍工廠的大裁員舉動,媒體對辭工事件的持續報道,讓越來越多的勞動者意識到:終于有一部可以直接影響自己的法律了!
2006年,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提供的數據顯示,我國擁有1.4億名產業工人,其中技術工人7000萬人,居世界各國之首,而中國職工收入的總和占GDP比例在13%左右,過去20年,這一比例持續下降。
勞動者在勞資關系中處于弱勢地位。立法者認為,需要通過立法加以平衡。
與華為7000老員工“先辭職再競崗”相似,一些企業與老員工的特殊合同變更,也被外界解讀為規避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事實上,連續兩次勞動合同或10年以上工齡可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不簽勞動合同者可獲得3倍工資,用人單位無故解除勞動合同需支付賠償金……這些顯見于《勞動合同法》的條文,也凸顯了立法者的意圖。
《勞動合同法》已于昨日起實施,勞動者的春天終于到來。
新聞回放
★2007年9月底開始,華為公司逐步實行老員工“自愿辭職”再競聘上崗。至11月初,7000名工齡超過八年的老員工完成“先辭職再競崗”,華為公司共支付補償金超過10億元。
★2007年11月,經本報及相關媒體報道,華為此舉被外界解讀為規避今年1月1日起實施的《勞動合同法》,特別是規避“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等相關規定。
★2007年11月至12月,圍繞華為辭職門和《勞動合同法》的大論爭,波及中國大多數角落,伴隨著的是一個又一個辭工潮。全國總工會、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廣東省和深圳市勞動部門介入調查,至12月底,深圳勞動部門作出“在辭職門事件中,華為并無不妥之處”的結論。
從華為辭職門的喧囂到越來越多用人單位的出招應變,一場面向1.4億名產業工人和近1000萬家企事業單位的普法教育,越來越深入人心。
2007年11月初,華為公司的人力資源調整引起全國范圍的關注;一部即將實施的法律,引起全球范圍的爭論。華為耗資10億元鼓勵7000名老員工辭職,而事件產生的沖擊波遠遠超過華為的預期;勞動合同法在實施前夕的爭論和引發的一系列變故,也出乎立法者的預料。
《勞動合同法》是一部直接影響當今中國1.4億名產業工人和近1000萬家企事業單位的法律,其 立意相當明顯:保護30年來一直弱勢的勞動者!
這一切,看上去很美。2007年的冬天,很多人的命運有了改變。
現象 華為式沖擊波如同核爆
2007年11月2日,本報率先報道《華為補償10億元鼓勵7000名老員工辭職》,不到一個月,國內外逾百家媒體將這一消息傳遞到中國的大多數地區,“勞動合同法”、“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些鮮為人知的名詞,迅速在人們的口中傳遞。
雖然華為一直否認,但外界對這次被媒體冠以“辭職門”的人事調整表示質疑,人們普遍認為華為是在刻意規避在2008年1月1日起實施的《勞動合同法》,特別是規避“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等相關條款。
華為辭職門的擴散效應,卻迅速以核爆炸式的沖擊波,影響著國內一個又一個城市。無論外企、國企、私企還是事業單位,都開始忙著“規范”用工形式。不管是廣州深圳,還是北京上海,處處皆能聽到那句著名的嘆息:公司不是我的家。
“這是一部大家都必須遵守的法律,也必須是大家都要打算遵守的法律。”2007年11月18日,《勞動合同法(草案)》課題組組長、中國人民大學勞動關系研究所所長常凱在深圳南都論壇上,這樣告誡與會的企業主們。
一邊是1.4億名產業工人,一邊是1000多萬家企事業單位―――《勞動合同法》正被越來越多的人講述、學習和利用。
探因 低成本造就了弱勢勞工
世界工廠―――這個曾讓國人感到榮耀的稱號,如今正被越來越多的人反思。一億條牛仔褲換回一架波音飛機,現實背后是辛酸和苦痛。
華為辭職門事件和《勞動合同法》,撩撥著珠三角地區加工制造業用人單位的神經。他們依靠微薄的利潤維持發展,因此極力壓低勞動者薪酬,繼而擴大規模―――類似的模式,在過去的30年被地方政府和企業一再復制。
“800元的月工資能招到什么樣的工人?每月拿800元錢的工人又能從事怎樣的工作?”學者們這樣質問抱怨《勞動合同法》過于保護勞動者的企業主。“工人需要這部法律,企業主同樣需要,中國經濟也需要。”常凱說,重視經濟效益,忽略勞動者權益保障;重視經濟發展,忽略勞動者收入增長;在國家經濟高速發展時,親歷的勞動者卻未能分享成果。中國勞工的無奈與艱辛,已成為一個怪圈。
作為一部調整勞資關系的新法,《勞動合同法》于2008年實施應是必然。“低成本戰略必須改變,中國勞動力成本低的狀況必須改變。”常凱說,這也是立法者的愿望。
在深圳另一個場合,經濟學家張五常卻為此感慨:“中國現在未富先驕,要搞《勞動合同法》,又要提最低工資。”數百名企業家掌聲如潮―――他們中的大多數都擁有多家制造型企業。
結果 勞動者的春天終于到來
2007年12月17日,23歲的陳軍花6元錢,從龍華一個地攤上買了本紅色封皮的《勞動合同法》。三年前,他從湖北黃岡老家來到深圳最密集的工業區龍華,輾轉多家制造企業。
“都說《勞動合同法》是保護勞動者的,先學一學。”與陳軍有著同樣想法的人越來越多。老板的某一次大會講話,周圍工廠的大裁員舉動,媒體對辭工事件的持續報道,讓越來越多的勞動者意識到:終于有一部可以直接影響自己的法律了!
2006年,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提供的數據顯示,我國擁有1.4億名產業工人,其中技術工人7000萬人,居世界各國之首,而中國職工收入的總和占GDP比例在13%左右,過去20年,這一比例持續下降。
勞動者在勞資關系中處于弱勢地位。立法者認為,需要通過立法加以平衡。
與華為7000老員工“先辭職再競崗”相似,一些企業與老員工的特殊合同變更,也被外界解讀為規避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事實上,連續兩次勞動合同或10年以上工齡可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不簽勞動合同者可獲得3倍工資,用人單位無故解除勞動合同需支付賠償金……這些顯見于《勞動合同法》的條文,也凸顯了立法者的意圖。
《勞動合同法》已于昨日起實施,勞動者的春天終于到來。
新聞回放
★2007年9月底開始,華為公司逐步實行老員工“自愿辭職”再競聘上崗。至11月初,7000名工齡超過八年的老員工完成“先辭職再競崗”,華為公司共支付補償金超過10億元。
★2007年11月,經本報及相關媒體報道,華為此舉被外界解讀為規避今年1月1日起實施的《勞動合同法》,特別是規避“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等相關規定。
★2007年11月至12月,圍繞華為辭職門和《勞動合同法》的大論爭,波及中國大多數角落,伴隨著的是一個又一個辭工潮。全國總工會、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廣東省和深圳市勞動部門介入調查,至12月底,深圳勞動部門作出“在辭職門事件中,華為并無不妥之處”的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