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發布“十一五”863計劃資源環境技術領域 “重點城市群大氣復合污染綜合防治技術與集成示范” 重大項目
2007-05-29 10:08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
各有關單位:
重點城市群日趨嚴重的大氣復合污染,已成為影響人們身體健康、制約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因素。依據《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國家“十一五”科學技術發展規劃》和《863計劃“十一五”發展綱要》,2006年本領域啟動了“重點城市群大氣復合污染綜合防治技術與集成示范”重大項目,其主要任務和目標是:針對重點城市群區域大氣復合污染控制的需求,研究和開發大氣復合污染監測的關鍵技術、標準和規范,建立動態源清單技術,構建區域性立體監測網絡和預警系統,開發與復合污染控制有關的關鍵污染源控制技術和設備,初步建立起大氣復合污染綜合防治的區域調控機制和運行體系。
2006年,本領域發布了“重點城市群大氣復合污染綜合防治技術與集成示范”重大項目“大氣復合污染關鍵氣態污染物的快速在線監測技術”等8個課題申請指南,其中“大氣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技術與應用示范”課題尚未確定課題承擔單位。
2007年度,本領域就本重大項目“大氣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技術與應用示范”課題繼續發布指南,擇優確定課題承擔單位。
一、申請資格與要求
1. 本課題須由法人單位承擔,法人課題責任人(也稱課題承擔單位)必須指定一名自然人擔任課題申請負責人。鼓勵產學研單位聯合申請。
2. 申請單位應符合的基本條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登記注冊一年以上的企事業法人單位。包括:大學、科研機構等事業法人單位;中方控股的企業法人單位。
3. 申請負責人應符合的基本條件:必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齡在55周歲以下(截止指南發布之日),具有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每年(含跨年度連續)離職或出國的時間不超過半年,過去三年內沒有863計劃信用管理不良記錄。
4. 課題組長申請及負責的科技部三大計劃(863計劃、科技支撐計劃和973計劃)在研課題累計不得超過一項,同時可參加一項課題(申請或在研);每個參加課題的技術人員最多只能參與三大計劃中兩項課題的工作。科技部及所屬事業單位借調的與863計劃相關的人員不能申請或參加申請。
5. 863計劃項目課題申請采取網上集中申報。申報通過“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申報中心”進行,網址為http://program.most.gov.cn/。本次申請受理的截止日期為2007年7月29日。
二、咨詢方式
聯系人: 柯 兵 張書軍
聯系電話:010-58884866,58884868
Email: kebing@acca21.org.cn; zhshujun@acca21.org.cn
三、指南內容
見附件: “大氣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技術與應用示范”課題申請指南
863計劃資源環境技術領域辦公室
二○○七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大氣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技術與應用示范課題”申請指南
一、指南說明
針對我國城市群大氣復合污染綜合防治的科技需求,863計劃資源環境技術領域于2006年發布了重大項目“重點城市群大氣復合污染綜合防治技術與集成示范”8個課題申請指南,并已擇優確定了7個課題的承擔單位。此次再發布的是本重大項目中“大氣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技術與應用示范”課題申請指南,評審過程以課題為單元,擇優確定課題承擔單位。
大氣揮發性有機物VOCs是形成大氣復合污染的關鍵前體物之一,但我國尚未對VOCs污染源排放控制技術進行深入研究,技術基礎薄弱。作為重大項目的一部分,本課題將針對珠江三角洲VOCs的關鍵污染源,以C2-C12(碳數)活性VOCs為主要控制對象,研發源排放控制系列技術,為本重大項目提出“大氣復合污染前體物源排放控制的技術方案”提供技術支撐和示范案例。
二、指南內容
課題名稱:大氣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技術與應用示范
研究目標:
針對城市群大氣中活性揮發性有機物VOCs(C2-C12),研究開發適合中國國情、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VOCs典型污染源控制或資源化利用技術、工藝、成套設備及過程優化集成技術,并在珠江三角洲建立示范工程。
研究內容:
(1)化工、石化行業VOCs的控制技術與設備
主要針對化工、石化行業點源排放的高濃度多組分烴、酮、酯、醚等有機污染物排放的控制,研究開發催化氧化技術及先進催化劑,優化催化活性組份的結構,提高催化材料的反應性能,探究多組份有機污染物反應動力學規律;開發安全、節能的VOCs耦合強化控制技術和集成技術,進行技術的效益-消耗分析。針對化工或石化行業進行技術和工程示范。
(2)工業溶劑、涂料使用過程中VOCs的控制技術及設備
主要針對噴涂、包裝與制革制鞋等重點行業排放苯、甲苯、二甲苯、氯苯等低濃度有機污染物的控制,研究開發高性能吸附-催化一體化技術、生物過濾等技術,優化反應器結構及工藝參數;基于單元和全過程的系統集成及優化設計,開發安全、節能的VOCs集成控制技術,進行技術的效益-消耗分析。針對噴涂、包裝或制革制鞋等重點行業進行技術和工程示范。
(3)餐飲業油煙有機化合物的控制技術及設備
針對餐飲業排放油煙中油霧及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同時高效去除,研究開發光催化、等離子體以及其它先進凈化技術與成套設備;優化介質或催化材料的結構和性能,以及反應器結構與工藝參數的集成,提高油霧凈化效率和設備運行可靠性,并進行技術和工程示范。
考核指標及成果形式:
(1) 針對珠江三角洲典型化工或石化行業高濃度VOCs排放控制技術與工程示范,開發若干種針對不同種類有機污染物VOCs排放控制的催化材料,對典型VOCs組分的去除率大于90%,催化劑壽命大于5000小時,滿足國家相應的排放標準;形成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申請發明專利4項以上,并提出相應工程技術規范建議稿;建立示范工程1項,其規模大于10000Nm3/h。
(2) 針對珠江三角洲典型工業溶劑、涂料使用過程低濃度VOCs排放控制技術與工程示范,開發若干種適用于不同種類有機污染物排放控制的吸附材料與催化材料,催化劑壽命大于5000小時,吸附材料的吸附容量大于12wt%(吸附質/吸附劑),對典型VOCs組分的去除率大于90%(生物技術:在進口濃度≤1000mg/ m3和空床停留時間≤30s時),滿足國家相應的排放標準;形成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申請發明專利4項以上,并提出相應工程技術規范建議稿;建立示范工程1項,其規模大于100000Nm3/h。
(3) 針對珠江三角洲典型餐飲業油霧及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同時高效去除,建立示范工程2項,示范工程規模大于12000Nm3/h,油霧凈化效率達到95%,VOCs凈化效率大于80%,免維護穩定運行時間3個月;形成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申請發明專利2項以上,并提出相應工程技術規范建議稿。
課題實施年限:
2007年6月至2010年6月
課題經費來源及構成:
本課題國撥專項經費控制額不超過1000萬元,要求承擔單位匹配研究經費不少于1000萬元。
三、注意事項
1.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一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不包括外國獨資企業和外資控股企業)、事業單位均可承擔本課題。
2.課題責任人必須是法人,法人是當然的課題依托單位,且須指定一名自然人擔任課題組長。課題組長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齡在55周歲以下(截止指南發布之日),具有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每年(含跨年度連續)離職或出國的時間不超過半年,過去三年內沒有863計劃信用管理不良記錄。
3.本課題要求產學研單位聯合申請。
4.課題組長申請及負責的科技部三大計劃(863計劃、科技支撐計劃和973計劃)在研課題累計不得超過一項,同時可參加一項課題(申請或在研);每個參加課題的技術人員最多只能參與三大計劃中兩項課題的工作。科技部及所屬事業單位借調的與863計劃相關的人員不能申請或參加申請。
5.申報程序和要求:
本課題通過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申報中心統一申報。申請指南在科技部及863計劃網站上公開發布。
6.咨詢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聯系人: 柯 兵 張書軍
聯系電話:010-58884866,58884868
Email: kebing@acca21.org.cn; zhshujun@acca21.org.cn
重點城市群日趨嚴重的大氣復合污染,已成為影響人們身體健康、制約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因素。依據《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國家“十一五”科學技術發展規劃》和《863計劃“十一五”發展綱要》,2006年本領域啟動了“重點城市群大氣復合污染綜合防治技術與集成示范”重大項目,其主要任務和目標是:針對重點城市群區域大氣復合污染控制的需求,研究和開發大氣復合污染監測的關鍵技術、標準和規范,建立動態源清單技術,構建區域性立體監測網絡和預警系統,開發與復合污染控制有關的關鍵污染源控制技術和設備,初步建立起大氣復合污染綜合防治的區域調控機制和運行體系。
2006年,本領域發布了“重點城市群大氣復合污染綜合防治技術與集成示范”重大項目“大氣復合污染關鍵氣態污染物的快速在線監測技術”等8個課題申請指南,其中“大氣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技術與應用示范”課題尚未確定課題承擔單位。
2007年度,本領域就本重大項目“大氣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技術與應用示范”課題繼續發布指南,擇優確定課題承擔單位。
一、申請資格與要求
1. 本課題須由法人單位承擔,法人課題責任人(也稱課題承擔單位)必須指定一名自然人擔任課題申請負責人。鼓勵產學研單位聯合申請。
2. 申請單位應符合的基本條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登記注冊一年以上的企事業法人單位。包括:大學、科研機構等事業法人單位;中方控股的企業法人單位。
3. 申請負責人應符合的基本條件:必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齡在55周歲以下(截止指南發布之日),具有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每年(含跨年度連續)離職或出國的時間不超過半年,過去三年內沒有863計劃信用管理不良記錄。
4. 課題組長申請及負責的科技部三大計劃(863計劃、科技支撐計劃和973計劃)在研課題累計不得超過一項,同時可參加一項課題(申請或在研);每個參加課題的技術人員最多只能參與三大計劃中兩項課題的工作。科技部及所屬事業單位借調的與863計劃相關的人員不能申請或參加申請。
5. 863計劃項目課題申請采取網上集中申報。申報通過“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申報中心”進行,網址為http://program.most.gov.cn/。本次申請受理的截止日期為2007年7月29日。
二、咨詢方式
聯系人: 柯 兵 張書軍
聯系電話:010-58884866,58884868
Email: kebing@acca21.org.cn; zhshujun@acca21.org.cn
三、指南內容
見附件: “大氣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技術與應用示范”課題申請指南
863計劃資源環境技術領域辦公室
二○○七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大氣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技術與應用示范課題”申請指南
一、指南說明
針對我國城市群大氣復合污染綜合防治的科技需求,863計劃資源環境技術領域于2006年發布了重大項目“重點城市群大氣復合污染綜合防治技術與集成示范”8個課題申請指南,并已擇優確定了7個課題的承擔單位。此次再發布的是本重大項目中“大氣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技術與應用示范”課題申請指南,評審過程以課題為單元,擇優確定課題承擔單位。
大氣揮發性有機物VOCs是形成大氣復合污染的關鍵前體物之一,但我國尚未對VOCs污染源排放控制技術進行深入研究,技術基礎薄弱。作為重大項目的一部分,本課題將針對珠江三角洲VOCs的關鍵污染源,以C2-C12(碳數)活性VOCs為主要控制對象,研發源排放控制系列技術,為本重大項目提出“大氣復合污染前體物源排放控制的技術方案”提供技術支撐和示范案例。
二、指南內容
課題名稱:大氣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技術與應用示范
研究目標:
針對城市群大氣中活性揮發性有機物VOCs(C2-C12),研究開發適合中國國情、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VOCs典型污染源控制或資源化利用技術、工藝、成套設備及過程優化集成技術,并在珠江三角洲建立示范工程。
研究內容:
(1)化工、石化行業VOCs的控制技術與設備
主要針對化工、石化行業點源排放的高濃度多組分烴、酮、酯、醚等有機污染物排放的控制,研究開發催化氧化技術及先進催化劑,優化催化活性組份的結構,提高催化材料的反應性能,探究多組份有機污染物反應動力學規律;開發安全、節能的VOCs耦合強化控制技術和集成技術,進行技術的效益-消耗分析。針對化工或石化行業進行技術和工程示范。
(2)工業溶劑、涂料使用過程中VOCs的控制技術及設備
主要針對噴涂、包裝與制革制鞋等重點行業排放苯、甲苯、二甲苯、氯苯等低濃度有機污染物的控制,研究開發高性能吸附-催化一體化技術、生物過濾等技術,優化反應器結構及工藝參數;基于單元和全過程的系統集成及優化設計,開發安全、節能的VOCs集成控制技術,進行技術的效益-消耗分析。針對噴涂、包裝或制革制鞋等重點行業進行技術和工程示范。
(3)餐飲業油煙有機化合物的控制技術及設備
針對餐飲業排放油煙中油霧及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同時高效去除,研究開發光催化、等離子體以及其它先進凈化技術與成套設備;優化介質或催化材料的結構和性能,以及反應器結構與工藝參數的集成,提高油霧凈化效率和設備運行可靠性,并進行技術和工程示范。
考核指標及成果形式:
(1) 針對珠江三角洲典型化工或石化行業高濃度VOCs排放控制技術與工程示范,開發若干種針對不同種類有機污染物VOCs排放控制的催化材料,對典型VOCs組分的去除率大于90%,催化劑壽命大于5000小時,滿足國家相應的排放標準;形成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申請發明專利4項以上,并提出相應工程技術規范建議稿;建立示范工程1項,其規模大于10000Nm3/h。
(2) 針對珠江三角洲典型工業溶劑、涂料使用過程低濃度VOCs排放控制技術與工程示范,開發若干種適用于不同種類有機污染物排放控制的吸附材料與催化材料,催化劑壽命大于5000小時,吸附材料的吸附容量大于12wt%(吸附質/吸附劑),對典型VOCs組分的去除率大于90%(生物技術:在進口濃度≤1000mg/ m3和空床停留時間≤30s時),滿足國家相應的排放標準;形成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申請發明專利4項以上,并提出相應工程技術規范建議稿;建立示范工程1項,其規模大于100000Nm3/h。
(3) 針對珠江三角洲典型餐飲業油霧及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同時高效去除,建立示范工程2項,示范工程規模大于12000Nm3/h,油霧凈化效率達到95%,VOCs凈化效率大于80%,免維護穩定運行時間3個月;形成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申請發明專利2項以上,并提出相應工程技術規范建議稿。
課題實施年限:
2007年6月至2010年6月
課題經費來源及構成:
本課題國撥專項經費控制額不超過1000萬元,要求承擔單位匹配研究經費不少于1000萬元。
三、注意事項
1.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一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不包括外國獨資企業和外資控股企業)、事業單位均可承擔本課題。
2.課題責任人必須是法人,法人是當然的課題依托單位,且須指定一名自然人擔任課題組長。課題組長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齡在55周歲以下(截止指南發布之日),具有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每年(含跨年度連續)離職或出國的時間不超過半年,過去三年內沒有863計劃信用管理不良記錄。
3.本課題要求產學研單位聯合申請。
4.課題組長申請及負責的科技部三大計劃(863計劃、科技支撐計劃和973計劃)在研課題累計不得超過一項,同時可參加一項課題(申請或在研);每個參加課題的技術人員最多只能參與三大計劃中兩項課題的工作。科技部及所屬事業單位借調的與863計劃相關的人員不能申請或參加申請。
5.申報程序和要求:
本課題通過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申報中心統一申報。申請指南在科技部及863計劃網站上公開發布。
6.咨詢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聯系人: 柯 兵 張書軍
聯系電話:010-58884866,58884868
Email: kebing@acca21.org.cn; zhshujun@acca21.org.cn